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3-03-31
  • John Dow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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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景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在保障不影响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3号)核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48,379,625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发行价4.3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899.99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3.8094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66.18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04号验资报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为2,000万元。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3号)核准,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A股股票48,379,62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899.998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633.809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266.1886万元。2020年12月2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04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年度内公司拟选择的产品均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低,安全性高、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行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尽管本次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柯利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兴业证券对柯利达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截至2022年1月20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7,9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为2,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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