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纪念日苏州历史文化保护又一开创之举

  • 2022-11-20
  • John Dowson

  苏州古城保护再“升级”。日前传来消息,苏州确定每年10月26日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纪念日。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立纪念日,全国范围来看当属首次,苏州这一创举无疑具有标本意义。

  有着2500年建城史的苏州,是全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为了更好地保护古城,早在10年前,苏州将金阊区、沧浪区和平江区合并成姑苏区,同时成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将古城整体纳入保护区进行规划保护,苏州是全国首个也是唯一的城市。

  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极具江南水乡特征的建筑风格,是苏州最具特色的城市符号。在数十年实践中,苏州积累了丰富经验,并探索出适合苏州实际的古城保护路径。苏州进行地方立法,并于2018年实施了《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条例”对苏州古城保护总体要求、保护范围、保护内容,保护规划和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出明确的规定,此外“条例”还特别提出,市人民政府可以提出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纪念日,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四年过去,苏州依据程序确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纪念日,无疑具有开创意义。确立名城保护纪念日,有助于推动全社会树立全面保护、科学保护意识,凝聚保护合力,为苏州古城保护提供新的契机。

  苏州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有着严格的规范要求,也取得了扎实成效。比如众所周知的古城保护区“限高”,即任何现代建筑,最高楼房至今仍不得超过7层、24米。直到今天,已是现代化水平极高的苏州,古城保护区看起来仍然显得古色古香、精致古朴,这在各个城市追求高楼大厦的当下,更显难能可贵。

  名城保护区以保护为前提,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加强顶层设计、传承历史文脉,高质量、精细化、创新性地开展保护与更新工作。苏州古城保护上不惜大手笔。2021年7月召开的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出,计划总投资711亿元,落实古城保护“1+11”方案,推进苏州古城保护工作提档升级。

  古城保护,功在当代、惠及子孙。做好古城保护工作,就是为了保存历史文化基因,弘扬历史文化精神,给子孙后代留下珍贵遗存。这两年,苏州在古城保护上频频发力,不断创新做法,将保护与利用相结合,赢得社会关注。2021年2月份,姑苏区发布《古建老宅活化利用》,重点推出了18处区属国企管理的古建老宅院落。这是苏州古建老宅活化利用的全新探索。由过去博物馆、展览景点等单一功能利用向产业、商业等多功能利用模式迈进,为古建老宅的利用积累了经验,提供了“苏州样本”。

  保护既是文化传承,也能让更多市民和游客感受姑苏之美。坚持“城区即景区,旅游即生活”思路,让居民实实在在感受到“家门口的幸福”,这是古城保护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苏州将每年10月26日确立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纪念日,以期凝聚基本共识,树立全民保护意识。新的高度、新的起点、新的要求。对于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位市民来说,爱护古城,责无旁贷。保护古城,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这是对“我们的城市”最好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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