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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21
  • John Dow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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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941,398.2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665,907.9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966,590.80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63,700,188.10元,减当年已分配利润101,210,725.91元,2020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15,188,779.37元。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8元(含税),共派发红利总额66,435,758.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是由新华社控股的传媒文化上市公司,是新华社构建“网上通讯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构建内外并重传播格局的重要载体,公司积极发挥网络平台优势,代表中国网络媒体在全球媒体竞争中积极争夺国际话语权。依托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的权威地位和作为世界性通讯社的全球信息网络,新华网拥有权威的内容资源、广泛的用户基础、优质的客户资源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网络技术服务和数字内容等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包括以下几类:

  1、网络广告业务:网络广告业务是本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目前已形成全系列的广告发布形态,覆盖新华网PC端、客户端和手机新华网以及官方法人微信、微博,公司广告业务领域涉及快消、金融、汽车、科技、能源、健康、旅游、时尚等主要行业,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全媒体的优质网络广告服务。

  2、信息服务业务:公司的信息服务包括多媒体信息服务、大数据智能分析服务,以及举办大型论坛、会议活动等。公司经常性地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多媒体信息服务。作为国内最早从事数据智能分析服务的专业机构之一,本公司推出在大数据智能分析基础上的系列服务和产品,依托权威媒体平台、先进技术手段和阵容庞大的专家队伍,搭建开放平台、整合社会资源,以网络大数据采集、智能分析和研判为基础,为客户提供智库类高端产品和服务。

  3、移动互联网业务:公司拥有“新华网”客户端、手机新华网、新华网微博、微信和“新华视频”产品;拥有“4G入口”/“5G入口”、手机阅读、移动语音、手机视频、动漫游戏等移动增值业务,拥有“溯源中国”(含食品溯源、医保药品鉴证核查、工业物联网)等业务,同时,公司提供教育平台技术服务、在线教育服务和党建活动服务。

  4、网络技术服务业务:本公司凭借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的强大公信力、丰富的采编内容资源以及先进的网站建设技术,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的网站建设、内容管理、运行维护、技术保障等服务,建立起国内规模最大的政府网站集群之一。依托云计算基础设施,以视频云直播、内容云安全、云注册报名系统等产品为核心,提供全线覆盖的云服务解决方案和融合媒体解决方案。

  5、数字内容业务:数字内容产业是信息技术与文化创意高度融合的创新产业形态,是5G时代数字经济的核心支撑,公司依托专业的人才团队、先进的技术设施和丰富的内容生产经验,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创意数字影视、创意艺术视觉、无人机等现代数字技术,瞄准视频化、移动化、知识化、智能化方向进行融合形态数字内容的创意、策划、设计、开发、制作和跨平台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3.74亿元,同比增长4.18%;净资产30.05亿元,同比增长1.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亿元,同比下降42.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70亿元,同比下降41.98%。

  1、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及审批程序等具体内容如下:

  2、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及审批程序等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2户,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4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2019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王丰,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国源,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潘守卫,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中审众环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2021年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与上期持平,聘期一年。

  经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们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诚信状况良好。

  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审众环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在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 号文《关于核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华网”)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902,9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6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37,192,297.84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共计人民币57,306,611.74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379,885,686.10 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0月24日到位。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2001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23,746,422.90元。明细如下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直属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4月16日,公司一直未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将上述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五)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均按照协议如期归还。报告期内具体实施及收益情况如下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注:上述两笔资金均在2020年12月31日前认购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但实际起息日均为2021年1月6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7年4月17日及2017年5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暨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9,320.64 万元变更为1,520.64万元,将新华网在线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设立新华网全资子公司,即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以及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2017年5月12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华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新华网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因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拟修订《公司章程》第五条;根据《证券法》关于征集投票权的相关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第八十条;删除第一百八十七条第(四)款第2点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易内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管理层授权的相关人士在投资收益达到8%及以上时适时出售部分或全部持有的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方特”)股份、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牛”)股份以及退出部分或全部持有的深圳市润鑫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鑫四号”)份额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目前公司持有华强方特股份520万股,持股比例为0.53%;公司认缴中证金牛223.755万元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为5%;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新华网亿连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投资润鑫四号。

  公司基于盘活存量资产,以优化配置公司资产,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实现投资收益,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管理层授权的相关人士在投资收益达到8%及以上时适时出售部分或全部持有的华强方特股份、中证金牛股份以及退出部分或全部持有的润鑫四号份额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董事 10 人。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3、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文化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数码电影、数码电视的设计;经济信息咨询;数字文化技术创新服务(不含限制项目);一般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数字动漫设计制作。(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销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10层第1002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红树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基于盘活存量资产,以优化配置公司资产,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实现投资收益,提升公司价值的目的,出售部分或全部华强方特、中证金牛股份以及润鑫四号持有份额能够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但本次出售所获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确切评估出售股份和退出基金份额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同意《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后续将作为报告事项向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汇报。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8元(含税),共派发红利总额66,435,758.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叶芝已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和提议,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董事薪酬和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同意《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同意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同意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同意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同意授权管理层及管理层授权的相关人士在投资收益达到相应标准情况下适时出售部分或全部股份及退出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在投资收益达 8%及以上适时出售部分或全部持有的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

  2、在投资收益达 8%及以上适时出售部分或全部持有的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

  3、在投资收益达 8%及以上适时退出部分或全部持有的深圳市润鑫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七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计提后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8元(含税),共派发红利总额66,435,758.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入下一年度。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和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线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根据评估和分析结果,对确认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发生事实损失的应收款项进行了核销。其中: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和无形资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共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626.0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69.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按客户的信用状况,审慎评估信用风险,采用单项及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7,626.00万元。其中:采用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3,910.70万元,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3,715.3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按客户的信用状况,审慎评估信用风险,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6.05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43.59万元。

  公司对无法回收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2020年度需核销应收账款资产金额240.00万元,核销的应收账款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195.64万元,本次资产核销的应收账款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计提后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5,188,779.3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9,029,3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435,758.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约为40.2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在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8元(含税),共派发红利总额66,435,758.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入下一年度。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的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将支出66,435,758.08元,但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10名董事中,关联董事叶芝回避表决,其他9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该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及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事先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经认线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相关审议程序合规、有效,相关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1年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在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其中关联审计委员会委员叶芝已回避表决,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内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宗旨和业务范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正确引导国内外。文字、图片、网络、音像新闻信息采集发布与相关服务、相关报刊图书出版、国际新闻交流合作、社属单位管理。

  经营范围:提供经济和科技方面的信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出版《高管信息》(限本公司内设机构期刊编辑部出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出版《金融世界》(限本公司内设机构期刊编辑部出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整合新闻信息资源,构建新华社新闻信息服务体系。新闻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经济信息采集及加工处理,新闻信息发布与供稿;新闻信息产品开发利用,相关技术开发与服务,《高管信息》出版,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产品代理发布。

  经营范围:印刷、排版、制版、装订、商标广告印刷,商标印制(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商标标识除外);普通货运;仓储服务(不含成品油);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制品、纸制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出租办公用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承办、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广告发布;承办广告公关活动;广告印刷品的设计、制作和销售;展览展销会的设计、布置和劳务服务;广告业务的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广告礼品、纪念品的设计、制作;户外广告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商业摄影;室内外装饰工程材料的批发、零售;商标及包装装璜设计;其他商务服务。销售文体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Ⅰ类、Ⅱ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第Ⅲ类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销售第Ⅲ类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有国家指导价格的,按照国家指导价格确定;没有国家指导价格的,以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为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加成合理的利润确定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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