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有关!苏州住房公积金7月起有新变化!

  • 2022-12-28
  • John Dowson

属蛇的朋友,聪明伶俐,为人神秘,有很强的第六感。他们善于管理钱财,和钱财有缘。未来7天事业扶摇直上,经商的属蛇人生意兴隆通四海,有望赚的腰包鼓鼓,创业的属蛇人,捷报频发,很快就能够步步高升。本站

与你有关!苏州住房公积金7月起有新变化!本站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苏州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将

  缴存基数应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苏财建字〔2012〕81号)执行,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400元,同时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我市201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下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具体口径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今年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400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

  如职工实际工资确实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后进行调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年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到期未调整,且缴存基数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调整至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从今年起,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

  苏州公积金中心考虑疫情影响因素,为助力我市做好“六稳”、落实“六保”,本次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延长至2020年10月30日结束。

  201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在本次基数调整时,如果缴存单位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日前,“苏州公积金”App再添三项新功能,分别是“外地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账户转出到园区、变更公积金还贷扣款”。

  职工外地公积金账户转入业务平均每月近千笔,此前职工需到柜面填写申请表,App上线“外地公积金账户转入”功能后,职工只需在线填录原公积金账户信息并提交申请,系统自动转交公积金中心后台受理,审核完成后将申请信息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处理。期间,职工还可通过APP随时查看转入进展情况。

  去年,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公积金账户在市中心与园区中心间转移由“两头跑”到变成“跑一次”。“公积金账户转出到园区”新功能上线后,通过与园区中心数据系统对接、在线校验,职工在“苏州公积金”App上录入园区公积金账户等信息后,只需一键申请,即可将账户和资金同步转出到园区,由“跑一次”变成“一次不用跑”。

  此前,因有效期到期等情况,职工变更还贷扣款信息需要本人到柜面办理。“变更还贷扣款”功能上线后,职工只需录入变更后的本人还贷扣款信息,中心系统将通过银行直联接口实时核验要素信息,实时完成变更。

  职工可通过登陆“苏州公积金”手机APP、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个人业务系统查询、下载本人2019公积金年度《对账单》。有需求的职工也可以到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柜面查询、打印。

  职工租赁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租赁住房租金:

  2.职工租赁其他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金额根据我市总体缴存水平和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现确定我市职工租房委托提取最高限额为1100元/月。职工及配偶租赁同一住房且均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及配偶租房委托提取最高限额为2200元/月。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须至少按最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扣除规定的留存额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按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载明的月租金额、月缴存额的50%和最高限额三者之间取最小值提取。委托提取期限内,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累计可提金额。

  (二)职工本人租房委托提取额度不足以支付住房租金的,其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参与租房委托提取。

  第十条首次办理公积金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第二次办理公积金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1.首次办理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限额为45万元。

  2.第二次办理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限额为30万元。

  3.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三)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一)以虚构事实、提供虚假、伪造证明材料等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未遂的;

  (一)以虚构事实、提供虚假、伪造证明材料等欺骗手段违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含未遂);

  第十四条对个人一般失信行为,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惩戒,督促其停止失信行为并进行整改。

  (二)诚信约谈。对个人进行约谈,宣传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敦促其严格自律、诚信守法。进行诚信约谈的,应当按规定制作约谈笔录。

  个人接到信用提醒后无故不纠正相关失信行为或者无故不参加约谈、约谈事项不落实,经督促后仍不履行的,上升为较重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本站 在2022年里大家都有自己的愿望,大多数人都希望这一年有一个锦绣前程。有些人比较乐观,认为只要自己有梦想就有实现的那一天。有一些人却很悲观,认为短短一年不会让自己的生活有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评论留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