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交通政务服务相关工作通告

  • 2022-12-02
  • John Dowson

  截至8月中旬,赫山区共组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22期,培训人数550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661人,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40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1534人,家政培训1920人,职业鉴定人数2228人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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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群众交通政务服务工作,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就近期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相关业务办理工作进行明确,具体如下:

  因疫情防控期间公安交管业务暂停、区域管控等原因,造成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无法审验的,顺延至公安交管业务正常开展后30个工作日以内办理,期间不予处罚。

  一、2022年2月13日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延续业务的企业,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至6月30日。

  二、2022年2月13日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延续业务的企业,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至6月30日。

  三、2022年2月13日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补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告知承诺办件材料的企业,其告知承诺期限延期至6月30日。

  四、2022年2月13日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延续业务的企业,其行政许可有效期延续至6月30日。

  五、2022年2月13日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船舶换证检验业务的企业,其船舶检验证书展期至6月30日。

  六、2022年2月13日后,从业资格证逾期180天且2年内未参加恢复考试的,统一将恢复考试日期限延至2022年6月30日,根据恢复考试成绩办理换证业务。

  七、非苏州本地户籍驾驶员,因居住证在办无法申请考试的,参照容缺受理与告知承诺的有关规定,优化报名考试申请审核,实施居住证办理回执和承诺作为考试申请材料,实现居住证办理与考试申请同步并行,待考试合格后一并提交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八、对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投入使用的客运车辆、医疗废物运输车辆等业务,开通业务办理绿色通道。

  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业务正常办理,县(区)交通业务办理请咨询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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