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

  • 2022-06-19
  • John Dowson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拟订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基建投资等地方性规范文件。组织、协调局管学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管理。

  (四)负责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发展地方性规范文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参与拟订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文件,指导全市普通高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大中专院校及局直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宏观指导其他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工作。协助市纪委(监察局)做好全市教育行政部门管辖的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和行政监察工作。

  (十一)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负责局管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市区(除开发区外)教育系统人员进出、内部流动及招聘录用的审核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管理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教育工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处、师资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基础教育处(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信访办公室)、高等教育工作处、教育督导室(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下属事业单位: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连云港市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连云港市教育事务管理中心、连云港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连云港市教师发展中心

  直属学校:新海高级中学、海州高级中学、连云港高级中学、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外国语学校、新海实验中学、海州实验中学、师专一附小、师专二附小、师专三附小、苍梧小学、特殊教育中心。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市、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市政府与省教育厅签订了《江苏省教育厅、连云港市政府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共建协议》,统筹推进教育现代化市级示范区建设。完成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指标监测评估,我市综合得分在苏北领先。赣榆区建设教育现代化县级示范区工作有序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强化教育技术装备配置,全市新增交互式多媒体终端和普通多媒体2370套、学生用计算机2200台、e学习电子书包专用室32个,生机比达8.5:1。全市“班班通”、“校校通”、“人人通”分别达87%、100%、72%,“两平台”覆盖率达100%,农村完小和教学点光纤接入率达100%,中小学国家教育信息化达标率达72%。建成“中小学自主学习平台”、教师“人人通”学习空间。在“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情况”通报中,我市综合排名居全省第一。建成全省唯一的市级幼教管理平台和网站。市电教馆荣获“2014年度全省优质资源应用推广先进单位”。中小学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推进《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08-2030年)》修编工作,完成主城区中小学优化布局调整。出台了《关于建立连云港市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全市加固改造、新建重建中小学校舍45.1万平方米,新海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凤凰校区、连云港师专二附小、板浦初级中学新校区、东海县实验小学花园路校区和西双湖校区等建成投用,建成15片农村中小学塑胶跑道。启动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建设评估工作,174所学校通过评估验收。

  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2所,面积达11.3万平方米,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87%。海州区、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通过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评估验收,创建省优质园26所、学前教育课程项目4个,首批14个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优秀乡镇(街道)获市政府命名表彰,新增市优质园62所、市管理规范示范园18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显著。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现就近、划片、免试入学。东海县、灌云县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督导认定,海州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省级督导检查。创建省级小学特色文化、薄弱初中课程建设项目6个。出台了《连云港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教师交流、轮岗、支教,教师交流人数占符合条件人数比例达15%。举办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优质课评比活动,组织开展了全市特殊教育学校第二届会。普通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稳步推进。南师大附属灌云中学、赣榆智贤中学、东海石榴高级中学创建为省四星级普通高中,2所学校通过省级普通高中复审,创建省级普通高中课程基地3个。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出台实施了《连云港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8所职业学校18个专业获批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与高校联合开展中职与本科“3+4”、中职与专科“3+3”分段培养。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取得新成绩。3所学校立项建设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2个实训基地立项建设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新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点1个、专业4个,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7个,灌南中等专业学校通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省级评估。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全国一等奖9个、二等奖3个、全省一等奖39个、二等奖94个。市教育局、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赣榆中等专业学校被表彰为2014年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社会教育得到大力开展。创建省级农科教结合富民示范基地1个、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5个、标准化居民学校65所。全市完成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退伍军人培训等37.4万人。组织开展了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我市教育工作得到中国教育协会表彰。

  高等教育发展层次不断提升。淮海工学院2个专业硕士点、5个研究生工作站获批,大学科技园通过省级认定,20个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挂牌成立。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通过省级现场验收。连云港师专举行了建校一百周年改革发展研讨会。在连高校新增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专业5个、省高校优势学科二期建设项目1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3本教材获省重点立项建设。促进高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1名中亚学生来连留学。做好与韩国、日本等高校互派留学生工作,淮海工学院、连云港师专等与韩国、日本互派留学生、交换生15人。推动在连高校人才培养创新。淮海工学院“完全学分制改革模式”综合改革项目入选全国第三届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19名学生获全国大学生建筑工程识图技能竞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特等奖和一等奖。实施创业引领计划,1个学生创业项目获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2所学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倡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2014年我市获评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22名、江苏省最美乡村教师1名。评选表彰全市“最美港城人”1名、“最美乡村教师”13名、“高等学校教学名师”7名、“优秀教育工作者”99名、“优秀教育园丁”300名。切实做好新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苏港中学援建工作,8名教师赴霍尔果斯支教。强化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市有25人通过江苏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评审,有4人通过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评审。开展了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二周期建设,评选学科带头人、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241名。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培训项目,全年完成国家、省市级培训5.8万人次,“青蓝课程”、“百位名师百乡行”等培训项目影响广泛。赣榆区教师发展中心通过省评估。启动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出台实施了《连云港市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音体美教师培训“全能计划”得到省教育厅的高度重视,全省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会在我市举行。

  课堂教学改革继续深化。推进“释放师生潜能教育”探索实践,开展了“建构式生态课堂”领航学校培育对象校校行活动、高效课堂成果展示活动,在2014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二等奖3项。加强教育教学质量过程监测,高考普通类本科达线人数连续五年过万人。我市教师在全国、全省优秀课评比、教学基本功大赛等活动中获特等奖、一等奖39项,我市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省级以上一等奖65人。启动选课走班、学科教室建设,推进教学制度和教学方式变革,进一步完善市级职业教育教科研中心组,开展了以课堂教学、课程开发和教学资源建设为重点的教学改革研究。教育科研工作不断强化。全市立项重大调研课题45项,1项课题获得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国家课题立项。省“教海探航”论文竞赛实现“五连冠”,赣榆区教育局等7个单位荣获先进集体奖,连云港师专一附小教育集团等5所学校荣获优秀团队奖。省“师陶杯”论文竞赛实现“六连冠”,省“五四杯”论文竞赛实现“两连冠”,市教育局、海州区、赣榆区和东海县教育局荣获优秀组织奖。教育交流合作工作有效开展。5所中小学与国外学校结为友好学校。组织参加了江苏境外修学旅行团赴国外开展教育文化交流活动、省第三期汉语国际推广储备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

  学生德育工作不断加强。开展了以“八礼四仪”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活动、“国家公祭日”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举办了青少年文明礼仪风采大赛,承办了江苏省职教学会德工委第八届年会暨职业教育德育现场会。继续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开展了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十佳精彩入学(、毕业典礼)仪式、防震减灾示范校、省市绿色学校、节水型学校等评选活动。加强德育工作研究,有13件作品入选全国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入选总数居全省第一。在全省团体辅导活动课设计方案、心理剧剧本、心理健康论文等系列竞赛中,获奖总数居全省第一。开展了优秀学生评选推荐活动,98名中小学生获评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55名职业学校学生获评省“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个职业学校班级获评省级先进班集体,表彰市级“港城好少年”355名。学校体卫艺工作不断推进。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举办了中小学阳光体育联赛和艺术大赛,承办了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江苏省工作推进会、全国中小学生啦啦赛、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建成足球联赛竞赛网络体系,全市有校园足球城市布点校76所、学校足球代表队35支。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在2014年全省高校入学新生四项身体素质测试中,连云港藉学生身体素质综合排名居全省第三。在南京青奥会上我市参赛学生获得2枚金牌,在上海全国会上我市参赛学生获得1枚金牌、1枚银牌。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无大的食品卫生事故发生。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在“2014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新海实验中学代表队夺得全国总冠军,连云港市语委、市教育局被江苏省语委、省教育厅记集体三等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继续强化。新改扩建主题馆室和室外实践区22个,组织学生进行劳动实践活动29万人次。举办了第三届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展示,培养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稳步开展。继续推进教育系统关工委常态化建设,有136所中小学成为关工委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灌南县教育局关工委荣获2014年全省“关工委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创建省示范家长学校1所、省优秀家长学校13所,赣榆区教育局被评为省家庭教育先进单位。

  教育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争取省里各项扶持项目和资金,2014年共争取省补各类专项资金4.07亿元。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提高到700元、1000元,纳入财政预算按序时拨付,并向办学条件薄弱和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倾斜。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了高中段学校健康发展。扶贫助学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全市发放各级各类教育助学金7503万元,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万名;为2745名普通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1783万元;为1.97万名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合同金额12635万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继续实行公示制,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范围均挂牌公示。加强教辅材料选用管理,严格执行“一教一辅”规定。进一步完善资产和装备管理制度,提升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规范学校资产管理。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完成。组织开展普通高考、中考、学业水平测试等各级各类考试36万人次,实现高考“考务零差错”。组织社会证书考试15万人次、自学考试1.7万人次,市招生办被评为“江苏省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教育公平得到切实保障。在市区推行义务教育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以“名校+新校”、“名校+弱校”等方式,组建5个教育集团,进一步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9523人,做到100%的随迁子女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教育督导工作有序推进。对新浦区、灌南县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了省市级综合督导考核,对各县区政府财政教育投入和使用管理工作进行了市级专项督导,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行了国家级、市级专项督导。开展了规范办学行为检查、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情况和职业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出台了《连云港市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334名责任督学进入学校实施督导,挂牌督导工作实现全覆盖。纪检监察工作扎实开展。制定了《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监督检查工作。推进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建立了定期对学校“三个严禁”(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私立银行帐户、严禁资金体外循环)审查制度,群众反映教育乱收费数量同比下降了52%。开展了有偿家教专项整治行动,出台了《关于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的通知》,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广泛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周”活动,全市创建省级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示范点6个、市级示范点33个。民办教育稳步推进。下放2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职权,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限。新设立民办幼儿园11所、非学历培训机构13所。开展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工作,对15个民办教育机构作出限期整改处理,清理整顿28个民办高校招生点和86个非法办学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完成网上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整合、删减行政权力事项11项。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教育系统行政执法和复议应诉人员100%持证上岗。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148所,开展了全市中小学生“法制手抄报”评选活动。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9件,均按时办结。接办“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件,按时处置率、办结率均达100%,市教育局被评为“12345”政府热线工作先进单位。

  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市教育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紧贴教育实际提出了“3456”活动思路。开设了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页,编印了口袋读本、《教育警示录》等,举办了反对“四风”漫画展。活动期间编印简报19期,市委简报、专题网站报道市教育局信息25篇,各类媒体刊发活动信息16篇。认真开展各项学习活动及“学习焦裕禄精神,争做最美教育人”等专题教育活动,举办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和“三严三实”专题讨论会。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期间查摆出具体问题共21类45项,制定了“两方案一计划”,提出整改措施37条,年内所提意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33条。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重新修订和新制定相关制度20项。市教育局活动开展成效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继续加强。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全面实施“三会一课”、“党员固定学习日”等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海州实验中学成立党委,师专一附小教育集团成立党总支,有2个基层党组织获评“江苏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有6人被表彰为省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有1人被表彰为全省中小学优秀党员标兵。进一步实施高校党建创新工程,在连高校3个基层党组织获“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6人获“江苏省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和“江苏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获“江苏省高校创先争优先进个人”,评选连云港市高校、高职校党建工作创新奖10项,评选表彰连云港市第二届“十佳大学生”。积极开展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工作。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成效明显。学前教育改革、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集团组建、教科研工作、援疆工作等重要经验和做法在《新华日报》《中国教育报》《江苏教育报》及新浪、网易、新华报业网等重要媒体刊出。东海县教育局、海州区教育局荣获2014年度全省教育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开通了连云港市教育局官方微博——“连云港教育发布”。《连云港教育》在首届江苏省优秀教育内部期刊评比中获“十佳期刊奖”。安全稳定工作扎实推进。将安全教育日活动纳入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交通、消防、防震、用电、实验、劳动、食品卫生、体育运动等安全专题教育和安全演练活动,各学校建立了预防火灾、地震、防危旧校舍倒塌、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恶劣灾害天气等方面的预案。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了隐患排查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共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01条。推进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举办了全市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市教育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1-2014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4.上年结转和结余9221.12万元,为跨年度项目资金和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教育支出49888.59万元,主要用于市教育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保障机构运转、开展业务管理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2826.4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

  5.年未结转和结余13621.53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非税收入结余以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尚未实施的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575.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教育支出42369.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8.63万元,其他支出957.88万元。

  1.人员经费3418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7975.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市教育局2014年度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191.35万元,上年结余2082.16万元,本年支出5515.47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年末结余5758.04万元。

  2014年,市教育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53.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42.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9.4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41.67万元。

  与2013年相比,市教育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58.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6.85万元。公务接待费87.3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压缩接待及公务用车支出。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住房保障(类)支出,是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八、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峻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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