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美丽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

  • 2023-04-27
  • John Dowson

7月28日讯(记者安平 实习生马雨筱旭)老牌房产中介世联行对同策房产股权的收购近期宣布“流产”。 6月28日晚间,世联行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终止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同策房产81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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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关于美丽中国重要论述和对江苏、苏州提出的“让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在率先、排头、先行的内涵中,把生态作为一个标准”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苏发〔2020〕15号)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美丽苏州建设,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总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扣“现代国际大都市、美丽幸福新天堂”发展愿景,聚焦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以优化空间布局为基础,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支撑,以美丽宜居城市和美丽镇村建设为主抓手,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展现新时代“人间天堂”之美,让美丽苏州美得有形态、有韵味、有温度、有质感,成为“强富美高”最直接最可感的展现,成为苏州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鲜明底色。

  (二)基本原则。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美丽苏州建设的核心内涵,统筹推进经济生态化与生态经济化,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着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含量”;坚持把以人为本、可观可感作为美丽苏州建设的鲜明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需要;坚持把系统谋划、彰显特色作为美丽苏州建设的必要前提,切实维护自然山水和人居风貌,打造诗意栖居、梦里水乡的美丽城市;坚持把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作为美丽苏州建设的重要路径,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生态环境根本性好转的拐点早日到来;坚持把全民参与、共建共享作为美丽苏州建设的有效保障,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和公众协同推进机制,增强价值认同,凝聚整体合力。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有关美丽苏州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到2025年,美丽苏州建设的空间布局、发展路径、动力机制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城乡人居品质、文明和谐程度、绿色经济发展活力位居全省全国前列,争创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先行区。到2035年,全面建成生态良好、生活宜居、社会文明、绿色发展、文化繁荣的美丽江苏标杆城市。

  1.服务国家战略大局。以2035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建设“一带一路”交汇点的核心节点城市,形成连接全球、融通全球、覆盖全球、影响全球的开放枢纽门户,成为长三角国际门户枢纽集群的重要组成部分。聚焦“一极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落实长三角一体化“三重清单”,在更高坐标系中放大市域一体化、苏锡常一体化、苏通跨江融合一体化、飞地发展一体化等叠加效应。积极推动沪苏同城化,全面服务上海建设全球卓越城市,通过协同增强效应确立苏州国际化大都市的地位,大幅提升城市能级,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重点探索流域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水资源统筹配置和有偿使用等相关机制,着力打造“世界级滨水人居文明典范”。发挥大运河连线织网、融汇交流的重要作用,着力建设具有苏式韵味的重要景观廊道和流域生态网络,打造中国大运河最繁华、最精彩、最美丽的“苏州名片”。

  2.统筹城乡空间布局。瞄准“现代国际大都市、美丽幸福新天堂”发展愿景,以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前提,形成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加快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可持续发展的高品质国土空间格局。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纳入全市统一、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探索规划“留白”制度,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站在对苏州长远发展和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坚定不移推进产业用地更新“双百”行动,推动土地资源向产业含绿量、产出含金量、科技含新量高的优质投资项目倾斜,到2025年,工业用地“亩均税收”提升30%以上。以苏州古城为核心,推动构建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城镇格局。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多规合一”规划管理机制,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经济地理,有序编制村庄建设详规。到2022年,实现行政村村庄规划全覆盖。合理利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风景资源,加强景观引导控制,营造区域重要景观节点。

  3.优化区域生态格局。对标世界级城市群,统筹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大力度“砸笼换绿”“腾笼换鸟”“开笼引凤”,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生态经济带。充分发挥苏州山水环绕、襟江带湖的自然禀赋,以太湖、长江、南部水乡湖荡为主体,连通湖泊、河流、湿地、山体、森林、农田等生态廊道和斑块,着力构建江河湖联动的网络化生态空间格局。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空间协调保护,明确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地区,识别太湖、阳澄湖、长江、吴淞江、大运河等水系网络,深入推进太湖流域湖荡湿地保护和修复,形成森林、湖泊、湿地等多种形态有机融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4.打造长江最靓丽的一段。全面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控长江岸线开发利用,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重大任务。加快入江排污口及入江支流整治,确保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为Ⅱ类,主要通江支流水质全部达到Ⅲ类。统筹推进生态修复与生态农业、特色田园、文化旅游、休闲度假融合发展,高质量规划建设张家港“江海交汇第一湾”、太仓郑和生态湿地,高水平实施常熟铁黄沙等生态修复,打造生态示范亮点。

  5.推进生态美丽河湖建设。按照“一轴、两带、六廊、三群、五网”的生态美丽河湖总体布局,着力打造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观风貌。强化太湖、阳澄湖等重点湖泊富营养化和蓝藻控制,确保饮用水安全和不发生大面积湖泛。开展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湖、汾湖等长三角跨界河湖治理修复,率先打造世界级生态湖区地标。加大长江、太湖、阳澄湖、尚湖、傀儡湖等重要水源地和望虞河、七浦塘清水通道的修复保护,全方位提升河湖生态系统质量。到2025年,全市建成10个省级生态美丽示范河湖,推出2~3个有全国影响力的生态美丽河湖典范。

  6.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效能。按照“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水环境系统治理,到今年底,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88%;到2025年,超过90%。推进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到今年底,PM2.5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率力争“双达标”。聚焦“重化围江”“散乱污危”小化工等问题,持续开展化工行业整治提升。严格落实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加快构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到今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90%以上;到2025年,全市危废处置能力达到40万吨/年。

  7.构筑绿色生态保护屏障。坚持林地、绿地、湿地同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构筑绿色生态屏障。加快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建设,涵养最优太湖山水,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现实路径。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重点流域防护林建设工程,充分挖掘城镇、村庄、社区、庭院等绿化潜力,到2025年,全市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1%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到2035年,全市形成健康稳定的森林、湿地系统。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整治,打造沿江沿河沿湖生态走廊,确保全市河湖水域面积不减少,新、改建护岸生态化比例不小于90%,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8%。

  8.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启动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用3年时间培育不少于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20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构建“共建、共管、共享”的村庄环境自主管理机制。推进农村厕所,到2022年,新改建农村公共厕所不少于1500座。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打造“一核四片”苏州农村公路品牌集群,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到2025年,农村公路优良路率达到90%、PQI值(路面质量指数)达到90。

  9.扎实推进美丽镇村建设。以“一镇一主题”“一村一特色”为切入点,因地制宜打造农耕渔事妙趣横生、田园村舍相映成趣的乡土景观,高标准展现江南“水乡客厅”。瞄准县域副中心的发展定位,加快重点中心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镇融合。明确被撤并镇功能定位,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为统领,构建由特色精品、康居、宜居乡村三类标准组成的乡村建设体系。到2022年,全市培育建设6个特色精品示范区、100个特色精品乡村,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基本建成特色康居乡村,城郊融合类和其他一般类村庄基本建成特色宜居乡村;到2025年,全市初步建成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推行设计师“驻村”服务制度,建立市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进一步彰显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有序引导农房翻建改建,鼓励各地开展庭院美化行动。

  10.探索农文旅融合发展。依托自然生态优势,发展“生态+”“风景+”产业,推动生态效益更好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围绕大江风貌、湖泊湿地、田园风光、古镇村落等文旅资源,大力发展“游食娱休养”一体的休闲旅游业,推出一批高品位文化旅游品牌。到2022年,全市累计培育乡村旅游精品路线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人次达8000万以上。以共享农庄(乡村民宿)为载体,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生态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争创国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到2025年,累计培育不少于150家共享农庄(乡村民宿)。

  11.提升城市建设功能品质。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空间形态、高度体量、风貌特点、交通组织等控制引导,留住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点、建筑风格,加强标志性建筑设计,打造更多的城市亮点和建筑精品。到2021年,完成大运河沿线(苏州段)城市设计,古城54个街坊的城市设计实现全覆盖。推进美丽宜居住区建设,大力推行成品住房和住宅装配化装修,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支持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无障碍通道等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面实施城市雨污分流,加快构建“一核、两带、多廊、多点”的海绵城市生态空间格局,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深挖地下空间利用潜力,逐步启动市域综合管廊建设,构建层次化、骨架化、网络化的综合管廊系统。

  12.打造智能舒适城市生活。强化“精明增长”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着力增强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加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步伐,坚持用“绣花”功夫抓城市治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行“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建立健全“CIM+”数字化城市管理机制。健全“15分钟社区服务圈”“10分钟公园绿地服务圈”“10分钟体育休闲生活圈”“5分钟便民生活圈”,规划完善居住配套功能,探索物业管理与城市管理有机融合。积极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大分流、细分类”苏州模式,引导“三定一督”长效机制全面铺开,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建筑垃圾、厨余垃圾等固废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置能力达到2.12万吨,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超过95%,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全量焚烧零填埋。深化平安苏州、法治苏州建设,营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健全城市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着力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13.健全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跨区域、连城乡的美丽交通网络体系,持续开展“苏式公交”特色品牌建设,有序推进5、6、7、8、S1号线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快“两主九辅”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打造高效便捷的“零换乘”体系。优化常规公交线网,完善慢行交通系统,着力打通城乡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85%,市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5%。加快推进苏锡常线、如苏湖线、示范区线等都市圈城际铁路建设,实现长三角区域城际公共交通一体化。

  14.做亮历史文化名城之核。实施“城市记忆”工程,全面保护水陆并行、河街相邻的双棋盘传统城市空间格局。推进古城保护与更新,持续开展平江片区改造、虎丘综改、桃花坞和常熟古城历史街区等综合整治与保护利用。采用“微介入”有机更新改造理念,推进危旧房改造、环古城慢行系统等民生实事,有效激发古城活力,延续城市发展文脉。全面加强历史园林的群体性保护,优化园林保护管理机制,着力打造古城文化地标,加大历史文化传统街区保护,完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制度。到2025年,完成江南水乡古镇的申遗准备工作。

  15.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持续推进石化、钢铁、建材、印染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和技术等标准约束,鼓励开展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升级改造,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转型。到2025年,力争实现节能环保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超2000亿元,规模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动生态环保产业与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创新技术融合发展,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绿色产业链。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人工智能、纳米技术应用四大先导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25%左右;到2030年,建成国际知名和国内最有竞争力、最有影响力的“中国药谷”。大力发展融合型数字经济,全面提高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

  16.倡导生产方式绿色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开展绿色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强化绿色制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绿色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和绿色工厂,争创一批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和省级绿色产业发展示范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智慧农业,到2022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及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率达到80%,全市重要水域、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区等轮作休耕、休渔实现全覆盖。

  17.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将能源生产和消费作为能源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占比,显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节能管理,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大幅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持续调整能源结构,加快形成煤、气、油和可再生能源等互为补充的能源结构。推进城市能源智慧管理,提升电网智慧运行能力。到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例提升至35%。将“氢”定位为未来新能源开展战略布局,着力打造氢能全产业链合作基地。积极争创国家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

  18.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丰富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主题教育、文化活动、文明创建、文明实践全过程,弘扬“爱苏州、兴苏州”的主人翁精神,着力构建推进美丽苏州建设的全民行动体系。注重提升公民道德,倡导知礼重仪文明习惯,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推进“无讼”村居建设行动,营造博爱包容的社会氛围。推动文明上网、文明办网,加强网络综合治理,建设风清气正、正能量充沛的网络精神家园。高水平全域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建设,高质量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社会和谐、美丽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力争实现全国文明城市“满堂红”。大力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和省全民生态文明公约,切实增强市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

  19.提升“文化苏州”魅力。着眼提升苏州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培育塑造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的文化标识,展现大运河文化、江南文化的时代价值,涵养文化自信,讲好苏州故事。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推动昆曲、古琴、宋锦、缂丝、苏绣、核雕、玉雕等非遗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加快推进百戏之城、百馆之城建设,持续扩大“江南文化艺术节·苏州国际旅游节”活动影响力,打造“最苏州”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做强“苏州旅游总入口”等智慧文旅平台,开展“客分三类、时分四季”精准营销,全力打响“姑苏八点半”苏州夜间经济品牌。到2022年,建成20个市级以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到2025年,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20.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移风易俗,弘扬科学精神,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创新绿色积分试点,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源头教育,引导全社会养成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投放、使用公勺公筷、拒食野味、绿色出行等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加快绿色细胞工程建设,整体提升创建领域的绿色化水平。到2025年,省级以上绿色学校数量力争达440家。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引导干部职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到2022年,超过70%的市、县级党政机关达到省级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建立美丽苏州建设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由市委、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研究制定美丽苏州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将美丽苏州建设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根据中央、省相关要求,立足苏州实际,科学编制实施美丽苏州建设相关规划,并把美丽苏州建设纳入“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中。

  (二)强化政策支撑。实施最严格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保护、环境准入等制度,完善能源和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立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创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建立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和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积极整合相关财政资金,落实生态补偿政策,深化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创新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美丽苏州建设。

  (三)强化宣传。大力宣传建设美丽苏州、创造美好生活的“最美典型”“最美人物”“最美事迹”等,倡导文明新风尚、弘扬社会正能量。强化监督,充分运用转变作风“曝光台”,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和突发环境事件舆情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身美丽苏州建设。

  (四)强化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依法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美丽苏州建设的法治化水平。深入贯彻环境保和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出台美丽苏州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清理现有不符合美丽苏州建设要求的政策性文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机制,加快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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