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以来的“打拐”题材影片“犯罪者”形象有哪几类

  • 2022-07-25
  • John Dowson

  人物是艺术作品中的形象主体,是题材的第一要素,“作品中的所有要素都应该为人物塑造服务,没有脱离人物发生的事件,也没有与人物无关的环境。

  艺术作品要反映社会生活的真实面貌和历史发展的趋势,只能通过对人物的性格、命运、心理、情感、情绪,以及人物关系的描绘才能实现。艺术作品的审美教育作用也主要是通过各种各样具有审美价值的人物形象的感染来完成的,人物塑造的成功与否是决定作品创作成败的关键。”

  因此想要创作出成功的“打拐”题材影片,就必须对其人物进行充分的研究,其中作为拐卖事件发生动因的“犯罪者”形象就是研究的关键。

  犯罪,是一种人的行为。在犯罪学领域里,对“犯罪者”有着不同的概念界定。有学者将犯罪人界定为“具有精神状态或犯罪精神状态的人”;在《犯罪学辞典》一书中是这样界定的:犯罪人是指犯有法律所禁止的、应负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行为的人。

  犯罪学将犯罪人分为以下基本等级:单个的和组合的。单个的,指具体犯罪主体;组合的,指犯罪人的不同类别和类型。在《犯罪学》中犯罪人又被定义为“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严重的社会越轨行为,应受法律和道德谴责的自然人和法人。”

  国内犯罪学专家陈和华教授在《犯罪心理学》一书中指出:犯罪心理学所说的犯罪人指的是危害社会、为刑法所规定应受惩罚行为的人,不管他这一行为是否已经暴露,是否已经受到刑法的相应制裁,包括从宽处理者、漏附者、未被发现者。

  “打拐”题材影片与犯罪片虽都涉及犯罪,但由于题材表达主题不同,“打拐”题材影片中的“犯罪者”形象与传统意义上的“犯罪者”有着很大不同。传统的类型犯罪电影更加凸显犯罪过程,多是动作、血腥暴力等场面,因此其中的犯罪者形象穷凶极恶、暴戾者居多;

  而“打拐”题材影片更多表达现实主义态度,将落点放在人性上,着重展现人性的丑恶,其“犯罪者”形象更加贴近于寻常中的人,有许多形象还是转变成的犯罪者。

  不同于常规概念便不能一概而论,因此笔者将结合以上犯罪心理学理论对“打拐”题材中的“犯罪者”形象进行重新界定,即在“打拐”题材影片中实施了犯罪行为且在影片中承担着重要比重的角色。

  这些犯罪者在影片中可能是有意或无意实施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有时会博得观众的同情,抑或是引起观众的憎恨,当然不管怎样他们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人物性格复杂化以及犯罪动机多元化的影响下,使得犯罪者的形象更贴近生活,更能引起观众的共鸣。

  加之“打拐”题材的故事大多都改编自真实的新闻事件,更会引起社会层面上对于犯罪者这一形象载体的深度反思。

  “打拐”题材的影片反映社会现实,对于“犯罪者”形象的塑造上也极力展现人性的真实与复杂,在展现犯罪行为的同时,不仅交代了犯罪者的犯罪动机,还赋予了犯罪者一定的情感元素。

  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在犯罪题材电影中有了更多的探讨,电影中人物的善与恶只在一念之间,没有完全的恶人也没有完全的善人。在塑造犯罪者形象的时候,影片不断挖掘人物内心的情感动向,使犯罪者形象呈现出更加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

  结合对21世纪以来“打拐”题材影片的观看和分析,总结出了“打拐”题材影片中的三种典型的犯罪者形象类型。

  单一型犯罪者形象是犯罪片中常有的犯罪者类型,他们有的只为利益,有的则是为了满足内心的。“打拐”题材影片中的单一型犯罪者形象指的是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件中主动实施犯罪行为,并以此为目的去获取利益,甚至为了减少自身的损失,不惜杀害受害者的生命,他们只将受害者当成商品来赚钱,视生命如草芥。

  对于这类犯罪者形象,影片往往没有解释他们犯罪的原因,也没有提到他们未来转变的潜力,他们高度的自私和利己主义,冷酷而冲动,他们的行为很容易被偶然的动机所驱使,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毫无悔过之意,这类犯罪者形象在电影中从一开始就一直站在正义的对立面,并以自己强大的力量,在善恶冲突中为正义制造障碍。

  电影《盲山》中诱拐白雪梅的人贩子胡晓晓和她的老板就是单一型的犯罪者,他们犯罪的目的就是追逐利益。

  人贩子胡晓晓与他的老板在把白雪梅送到买家手里之前,他们与她有过一段时间的紧密相处,在这期间大学刚毕业的白雪梅向他们展示出了对未来的期望和憧憬,然而人贩子们依旧没有一丝的怜悯之情,利用她的天真把她送入可怕的深渊。

  剧本中并没有过多的篇幅去描写他的背景,从他的出场开始,他便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犯罪者,剧本中的伟龙毫无怜悯之心,把孩子和妇女们完全当成普通的商品和货物,只是他发财的工具,当有受害者失踪或意外死亡时,他的情感波动只在于这会使他损失一笔又一笔的货款。

  不只是对待受害者这样,伟龙对待一直忠心于他的手下也是如此,只以为他创造的利益多少来行赏,全然不顾情谊,他的情感冷漠到可以亲手将手下淹没于湖中,只是因为损害了他苦心经营的利益。

  我国目前已发行的“打拐”题材电影主要讲述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痛苦经历,将重点聚焦于寻子的过程,侧重于展现人性的复杂性,情理与法理之间的矛盾,基本忽视了犯罪过程的展现和犯罪者形象的塑造,这类单一型犯罪者更是鲜少看到。

  但单一型犯罪者形象在“打拐”题材影片中是不可缺少的,通过这种传统的犯罪形象,观众可以看到社会的病态现象,看到利益面前人性的扭曲和,塑造这种犯罪形象也旨在告诫观众要遵守社会规范。因此需要国内电影人创作出更多“打拐”题材作品,塑造更多真实、多元、立体的犯罪者形象的出现,丰富犯罪者形象类型。

  形象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形势越来越复杂,电影中的犯罪分子已经超越了单纯的善恶较量的高度,犯罪者形象也已不仅仅是单一型、绝对化的“坏人”。

  罗伯特·麦基在《故事》一书中写道“最优秀的作品不但揭示人物性格,而且还在其讲述过程中表现出人物内在本性中的弧光或变化,无论是变好还是变坏。”

  人具有复杂性,因此在“打拐”题材电影创作中,一批具有复杂性的善恶难辨的融合型犯罪者形象应运而生,他们犯罪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受到某种程度的压迫,这种压迫可能来自外界,也可能来自人物的内心,比如犯罪者长期遭受欺辱而站出来反抗,但却选择了过激的手段,或因某事引起自身心理问题,导致犯罪者心理长期压抑,最终形成犯罪。

  对于这类犯罪者的形象,观众往往会产生同情,很难对他们憎恶起来。《亲爱的》中李红琴就是融合型犯罪者形象,她是人贩子的家属,但也是朴实的农村妇女和鹏鹏视若亲生的妈妈,这样一个本该让大家憎恶的人贩子老婆却因她被人贩子丈夫糊弄的无知和将两位孩子视如己出的悉心照料,让观众对她产生怜悯,甚至片中丢失孩子的父亲田文军也无法对她唾弃。

  笔者的毕设电影剧本《再见,阿丽》中的主人公阿丽亦是融合型犯罪者形象,她是一个女混混,虽自私爱财但还算善良,却在被蒙骗利用下变成了人贩子而入狱,在狱中阿丽带着不甘和懊悔努力就为了出狱后重新做人。

  但天不遂人愿,她竟然是拐走狱中好友女儿人贩子的帮凶,为了自我忏悔、自我救赎,阿丽在出狱后开始替好友寻女,穷途末路的她只能重返人贩子组织来获取信息,于是想要变好的阿丽再次成为“犯罪者”。

  阿丽的人物形象从法律角度来说确实存在犯罪行为,但是她在人贩子组织中解救过一些妇女,且加入目的也是为了拯救受害者,亦正亦邪、善恶难辨,难以让人厌恶。融合型犯罪者形象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恶人,他们往往因所遭受的某些磨难让观众感到同情,从而“轻视”他们的过错,难以憎恶。

  这类犯罪者在故事中会因为某件事件的影响和刺激从而使身份在“正”“反”之间发生转换,由普通人转换为犯罪者,亦或由受害者转换为犯罪者,这样的转换过程能够引起观众对于他们的同情心,让观众暂时忽视他们的犯罪行为,转而重视他们成为犯罪者的无奈。

  这种塑造使犯罪者的性格更丰富,使犯罪者形象更加立体,使故事更加跌宕起伏,也大大地提高了影片的观赏性,给予观众更深层次的思考。

  电影《盲山》中的白雪梅就是这样,她本是一个被拐卖的受害者,长期受到买家丈夫黄德贵以及村里人的欺辱,冷嘲热讽和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长期遭受压迫的雪梅在父亲遭村民毒打时,做出了反抗,拿起菜刀砍向了“仇人”黄德贵,于是受害者雪梅变成了犯罪者。

  电影《找到你》中的保姆孙芳也是让观众恨不起来的转换型犯罪者形象。她的孩子出生便患有绝症,即便她不惜用一切方法赚钱给女儿治疗,但还是掏不出住院费,无法继续使用病房,女儿的床位也被李捷的女儿所取代,孙芳的女儿没多久就因病去世,失去所有希望的孙芳怀着报复心理变成保姆混入李捷家中,并拐走李捷的女儿。

  一个可怜的女性就这样因恨和不甘沦落为一位犯罪者。本人毕设电影剧本《再见,阿丽》中的李秀红与孙芳有着相似之处。李秀红是一位单亲妈妈,但却将更多的时间献给工作,她想用金钱来弥补女儿父爱的缺失,但却因工作的忙碌从而疏忽了对女儿的照顾,导致女儿被新邻居骗走卖给了人贩子。

  女儿的丢失导致李秀红的世界崩塌,怒上心头将这位邻居捅成重伤。李秀红本来是深受人口拐卖犯罪折磨的受害者,颇为可怜,却因选择了不正确的惩罚方法成为了犯罪者,锒铛入狱。

  人性的复杂化使得“打拐”题材影片中的犯罪者形象呈现多样化的特征,犯罪者的多元化塑造更能引起观众对于社会和人性的思考。当然不管因何缘由,只要做出“拐卖妇女儿童”这一犯罪行为,就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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